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规章制度 正文

实验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作者:秦庆磊时间:2021-08-16点击数:


 

一、          实验管理中心总责:在学院和资产与实验管理处领导下,配合教务处及各学院完成全院实验室建设、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          工作划分:实验管理中心主要工作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数据统计及材料上报、一级实验室管理、二级实验室设备的辅助维修、全院实验室资产与耗材管理等多项内容。

1)实验室建设相关工作:建设初期协助教务处完成实验室建设论证等相关工作;协助系部完成实验室建设;组织实验室验收;建立实验室档案及后期管理方案。

2)实验室数据统计及材料上报:完成与实验室相关的各项材料整理及数据上报工作。

3)一级实验室管理:成立实验室管理科,由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兼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中心一级实验室的教学安排、设备维护、卫生、安全等相关工作。

4二级实验室设备的辅助维修:成立设备维修科,由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组成,对接二级管理系部,辅助完成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5全院实验室资产与耗材管理:成立资产与耗材管理科,负责一级实验室的资产管理;协助资产管理中心对二级管理单位实验室资产清查;实验室耗材管理等。


烟台理工学院版权所有   鲁ICP备17042781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