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理工学院实验室兼职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为弥补专职实验室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及进一步调动专任教师参加实验室建设的积极性,更好的服务实验教学。针对部分专业性较强且主要课程跨教研室较少的实验室,聘请课程教师兼职该实验室管理人员。
一、工作职责
1.实验专职技术人员应热爱实验室相关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中心实验室主任的工作安排。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互相配合,团结一致做好实验教学工作。
2. 做好与实验指导教师的联系与合作,根据指导教师要求编排该实验室课程表,并检查落实情况,填写本学期实验数据统计表。
3. 初步掌握有关仪器的故障诊断、维护保养和部分仪器设备的维修,做好仪器故障和维修记录。
4.负责对应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每周应进行一次管理设备的状态检查,每周应该进行至少三次实验室的安全巡视,每月进行一次设备的维护,并做好登记,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排除。
5.负责管理实验室的卫生工作,每周及每次课后组织勤工俭学学生进行一次实验室大扫除。
6. 做好实验室资产的管理,配合学校资产管理部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7.负责实验室管理记录,完善各项记录日志,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做好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
二、选聘程序及补助办法
1.每学期末,各实验中心根据各实验室下学期课时安排情况,向资产与实验管理处上报实验室兼职管理岗数量。有意向的专职教师根据自己专业及实验课情况,填写《烟台理工学院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表》报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实验管理中心备案。
2. 每学期末,实验兼职人员要对自己本学期完成任务的情况、工作质量等进行小结,并填写《***专任教师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情况表》,上报教务处备案。
3. 聘用期为一学期,聘期内由用人部门进行一次考核,期满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与一定的劳务补助,具体参见烟大文经院字[2016]60 号《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任教师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量补贴办法(试行)》。
三、参选对象
参选教师专业与申请实验室专业相符,本学期在该实验室上课者优先。
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2021年12月6日
烟台理工学院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表
学期:20 ------20 -1(2)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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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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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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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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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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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验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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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承担理论及实验课程情况 |
签字: 日期: |
所在系部意见 |
签字: 日期: |
资产与实验管理处意见 |
签字: 日期: |
教务处意见 |
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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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专任教师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情况表
学期:20 ----20 -1(2)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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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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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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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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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讲授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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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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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台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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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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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本实验室承担实验门数及实验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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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本实验室承担实验个数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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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总学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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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是否有统一毕业设计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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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对实验室管理工作自我评价 |
签字 日期: |
系部对实验室管理工作评价 |
系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
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对实验室管理工作评价 |
部长签字(盖章) 日期: |
教务部意见 |
部长签字(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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