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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理工学院实验室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

作者:秦庆磊时间:2024-11-04点击数:

 

烟台理工学院

烟理工校字[2021]131

烟台理工学院实验室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

为建立和完善我校实验室建设工作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实验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我校决定成立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学校为实现实验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切实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而成立的。

第二条 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校长领导下,以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水平为宗旨,对学校实验室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模式进行论证,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决策提供依据,对实验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其工作方针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实验室建设的有关标准,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建设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咨询、监督、审议,研究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推进我校的实验室工作的改革与建设。

第二章  组 织 构 成

第三条 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 3人;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委员若干人。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学院分管领导、从事实验室工作、积极参与实验教学改革的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担任,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第四条 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应主动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实验技术的发展趋向,了解学校实验室工作、实验教学改革和发展的信息、动态,积极参与本委员会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第五条 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的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 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教学、实验室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在坚持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实验室的规划、布局、 建设、实验教学管理、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学校在这些方面的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指导。

1.修订委员会工作章程,确定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

2.起草工作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迎接上级主管单位检查评估。

3.对校级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监督实验室的年度进度和结项验收评估情况,审议参评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

4.对学校实验室的布局和调整进行论证,审议新建、合并、撤销实验室的报告;论证审议全校教学科研实验用房的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七条 实验室建设

1. 负责审定学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审议实验室年度建设计划,拟定实验室建设经费分配方案,提出建议、意见并报学校批准、组织实施;对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组织实验室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研究实验室建设和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的决策方案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3.负责对我校实验室设置进行调整的论证和评估工作,负责新增实验室的论证和评估工作。

4.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投向、分配的论证、审议,提出相应的决策方案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八条 实验教学改革

1.对学校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方法、实验教学内容的重大改革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审议,指导、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2.对实验教学改革方案的执行监督指导,对执行结果及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评价和研究,为决策机构提供科学的分析和判断。

3.负责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的审批,对研究成果进行验收评价。

第九条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1.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对学校实验室方面的重要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定。

2.对实验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决策意见。

3.根据需要及时提出制(修)订各专业实验教学大纲的建议,提出制(修)订原则要求并监督实施。

4.对各院的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指导书等进行审定。

第十条 实验人员队伍建设

审定实验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对我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教务处做好实验人员培训工作,促进实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第十一条 负责对实验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审定和分析,总结管理工作经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教学实验设备利用率。

第十二条 沟通信息,交流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经验,宣传推广优秀实验教学成果,为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做好服务。

第四章 组织活动与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每学年召开一次, 必要时可召开临时全体会议,并印发会议纪要。

第十四条 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均应遵守保密和回避制度,应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第十五条 学校为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和必要条件。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由委员会负责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议通过,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烟台理工学院第一届实验室工作指导委员会名单

 

烟台理工学院                                                                20211214

 

附件:

烟台理工学院第一届实验室工作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于光辉

副主任委员:王宪杰、辛连军、王培进、张中华

      员:邓建球、兰  翠、刘加光、华吉鹏、孙桂娟、宋宜斌、辛翠香、肖德法、金海珠、王  燕、马英杰、徐雪峰 、吕以龙、张昌州

办公室主任:张昌州(兼)

      :   珠、张  宁、刘建忠

 

 

 

 

 

 

 

 

 

 

 

 

 

 

烟台理工学院办公室                     202112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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